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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给予更多学生较大的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,学校允许部分本科学生有条件地重新选择专业。为了保证该工作的顺利开展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的有关精神及我校《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学生转专业的原则 字串7
1.本科生转专业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;
2.本科生转专业实行现实性原则,即学生转专业必须以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前提; 字串2
3.本科生转专业实行择优录取的原则; 字串6
4.本科生转专业必须按程序进行。 字串8
二、学生转专业的条件
字串3
对于品德优良,成绩突出,第一学年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在80分及以上,且专业排名在前10%以内的优秀本科生,本着个人自愿的 原则,可以根据以下条件申请转专业或专业方向。
字串6
(1)其中,学分绩排名在专业前3%者,可以在校区范围内申请转专业(原则上不同学科门类之间不予互转,但根据课程设置实际情况,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,相近学科门类之间可以互转,如:理工类可以互转)。
字串7
(2)另学分绩排名在后7%者,在本院系内各专业之间互转。考虑个别院系专业或专业专业方向较少,可在学校指定的学科及二级类专业之间互转。具体为:“机械、环工与动力之间,数学系与计算机系之间,物理与自动化、动力之间,法政系各专业与会计学之间,电信系与电力系之间,计算机系与自动化系之间。 字串4
2.学生确有特长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,经个人申请,所在院系推荐,拟转入院系考核同意,学校批准后可以转专业或专业方向。 字串8
3.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,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, 经个人申请,所在院系确认,拟转入院系同意,学校批准后,可以转专业或专业方向。
字串2
4.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的办学条件情况,经学生同意,必要时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。
字串6
三、学生转专业的程序 字串1
1.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程序 字串1
(1)公布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及数额。相关院系根据教学基础设施、师资、学生数量等情况,确定本院系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(方向)、数额及身体条件要求等,报教务处汇总后向学生公布。 字串1
(2)申报资格审核。各院(系)负责计算本(院)系相关学生累计学分绩,并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,同时报教务处备案。 字串3
(3)学生申请。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,在导师的指导下,详细了解原专业和拟转专业的教学计划,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公布的各专业接收数额,决定是否转专业(专业方向),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《华北电力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。
(4)转入院(系)考核同意。为检验学生是否适合新专业的学习,拟转入院(系)可采用多种形式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,确定是否同意其转入。在本院(系)内转专业的学生也应经过相应考核。
字串5
(5)教务处审核。教务处根据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、数额及学生填报志愿情况,按择优录取的原则,确定转专业学生的名单并进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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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省(市)主管高教部门备案。公示完毕,如无异议,由教务处将转专业名单报送省(市)主管高教部门备案。
(7)办理转专业手续。转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,办理转专业手续并完成课程改选等后续工作。 字串3
2.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,确有其他原因要求转专业的学生,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,填写《华北电力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并出具相关材料,经转出院系同意,拟转入院系考核认可,学校批准后,方可转入另一专业学习。
四、下列学生不允许转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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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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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有过考试违规行为者;
字串7
3.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者;
4.已转过专业者; 字串8
5.无正当理由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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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其他 字串1
1.学生转专业工作,一般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前四周内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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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专业学习之前,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当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它一切活动。 字串5
3.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另一专业之后,所学原专业课程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进行相应归类。转入专业的前期未学课程应及时补上,以免影响后续课程的学习。
4.转专业学生的学籍、档案及有关材料,在学生办完转专业手续后由教务处转入接收院系。 字串8
六、两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转专业事宜。 字串5
七、本办法自2006级学生开始执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 字串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