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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(摘要) 字串9
考试时间安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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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普通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日,8日。 字串4
二.6月25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通知单。 字串3
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: 字串6
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、第一批本科、第二批本科(一)、第二批本科(二)、第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职高专、第四批高职高 专(一)、第四批高职高专(二)。常规录取从7月11日开始,按以上批次依次开展录取工作,8月20日结束。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9日。 字串5
填报志愿: 字串8
1.《机读志愿卡(三)》填报第三批本科、第四批高职高专(一)、第四批高职高专(二)院校(专业)志愿;《机读志愿卡(四)》填报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(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)的本科、高职高专(含艺术)院校(专业)志愿。录取过程中,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,使用省招办同意制定的《征集志愿表》。 字串9
2.填报志愿时间。分两次填报志愿,第一次在高考结束之后、公布高考分数之前估分填报提前批录取的本科、高职高专院校(专业)志愿考生填报时间为6月10日至14日;第二次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第一、二、三、四批院校(专业)志愿,招收中职毕业生(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)的本科、高职高专(含艺术)院校(专业)志愿,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,考生填报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1日。
字串6
3.填报志愿方式。今年部分市县按填报涂机卡读志愿卡的方式填报志愿,部分市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。 字串9
4.市(州)招办向省招办报送志愿信息时间。6月24日之前报送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信息,7月8日之前报送第二次填报的志愿信息。县(市、区)招办向市(州)招办报送志愿信息时间由市(州)招办确定。志愿信息上交后任何人得擅自更改。 字串3
5.征集志愿。录取过程中,对生源不足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。剩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,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到县(市、区)招办填报征集志愿。征集志愿由省招办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。 字串8
6.高职高专补录志愿填报。省招办统一制定补录征集志愿表,未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22日至23日到县(市、区)招办填报,考生填报补录征集志愿截止时间为9月23日下午5:00时。各市州招办于9月23日晚上8:00时前将补录志愿信息报省招办。
录取: 字串5
1.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。 字串3
2.所有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,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;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,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,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。本科不进行补录。各高校应在9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工作。9月19日至20日高校将未报到考生信息报省招办,省招办将未报到考生的录取信息予以注销,被注销考生相应取消录取资格,不能参加补录,这些考生电子档案状态显示为“未报到注销”。9月22日省招办将需补录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。凡未录取、高考成绩达到批次的考生都可填报补录征集志愿,已被录取的考生(包括不报到的考生)不能填报补录征集志愿,即使填报了也不能参加补录。 字串4
3.高校对录取的新生要进行资格复查,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,可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。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(含考生号)于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天之内传报省招办,省招办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予以注销,并报教育部备案。从2007年开始对录取后不到学校报到的考生,省招办将其不报到的情况记入考生电子档案,供下一年度院校录取时参考。 字串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