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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理工大学2007年招生政策

来源:    2007-5-23 11:04:56 网友评论 0 条 字体:[ ] ~我要投稿!

  1、我校按各省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发放推荐表。对被推荐的学生和生源基地中学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,只要达到我校投档线,专业志愿服从调剂,无其它特殊情况者,保证录取,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专业志愿。 字串1

  2、对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,地市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,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的在社会公益活动中作出较大贡献者,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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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、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超过各省重点线60分(标准分100分)以上的考生,录取时满足其专业志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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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、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,高考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可以申请由南京市新城市商业置业有限公司面向我校07级新生设立的总额为50万元的南京理工大学“新城市教育基金奖”,奖励额度为5000元和10000元。同时,为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,全面发展,学校设立50多项奖学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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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、我校将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培优班学习,特别优秀的可以进行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;我校每年超过15%的毕业生可免试保送研究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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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、新生入校学习一年后,学习成绩排在院(系)前30%的学生可以申请调整专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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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、我校实行学分制,实施了弹性学制、辅修第二专业、赴海外短期研修、大学生参加科研训练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,主要基础课针对不同基础的学生实施分层次教学等。 字串7

  8、我校是国家批准的具有自主招生权的首批院校之一,同时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的资格,上述三类学生的招生办法详见我校相关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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